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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音乐审美品位低下问题析解

编辑:csm351
2018-07-01来源:手机大众网

  [一]
  当代中国国民音乐审美品位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文化现实症结的问题。何出此言?以下,不妨罗列几个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其一,东方卫视恶搞《黄河》事件:近日,在东方卫视一档名为《笑傲江湖》娱乐节目中,我们看到如此可悲的一幕——冼星海《黄河大合唱》的第七乐章《保卫黄河》成了广西一民间滑稽剧团恶搞、取乐的对象。表演者以各种夸张、变形、丑陋不堪的造型动作,图解这部表现中华儿女不屈不挠、奋勇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史诗性经典作品。台上的多位知名导演、演员、娱乐明星等“大腕”,笑得前仰后合,台下的观众掌声一片。不啻如此,作为公众人物的这些明星评委,甚至有人认为:“爱国的形式有很多种,只要心中有爱就行,这是一种爱国的表现”。面对经典的如此被恶搞、丑化的行径,甚至有人还认为:“我认为没有什么不能娱乐,我们太需要拿一些严肃的东西娱乐了”。不难想象,哪个顽劣的“熊孩子”,在自己祖宗的祠堂里、排位前,还敢造次?!天安门广场管理局的安保人员,怎能允许恶搞者在人民英雄纪念碑面前、在中国历史博物馆里面任意涂鸦?!这是因为,民族经典、圣典类的文化符号,具有缅怀先烈、敬畏先贤、继承传统、启迪后人的社会教化功能和国际交往功能。本族民众在此面前,只能心存敬畏、肃然起敬;外族民众自此面前,也要行为恭敬、礼貌有加。在这个经典文化符号系统中,除了视觉类的有形物质的符号系统(墓碑、牌匾、庙宇、圣物)之外,还有听觉类的无形物质的符号系统(古代的雅乐,现代的表现先烈艰苦卓绝英勇奋斗事迹的经典音乐——诸如:《义勇军进行曲》、《黄河大合唱》等)。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普遍对前者(视觉类)有形物质的符号系统敬重有加,而对后者(听觉类)无形物质的符号系统则无所畏忌、百般亵渎。这个事件,充分说明当下的媒体人、娱乐界、观众群,在对待听觉类历史经典的无知无畏,体现为电视节目制作方、影视“大腕”、现场观众群体的“文化无禁忌”状态。
  其二,中国人民海军进行曲被植入日本鬼子进城视频的事件:2015年8月15日,在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所属的数字电视高清电影频道中(CHC),播出了由安徽亳州市委宣传部、杭州福地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拍摄、发行的抗日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大药商》。在剧中出现了这样一幕:日本侵略军攻陷我国的某个城池,侵略军的指挥官骑着战马进入城内,得意洋洋地举手示意军乐队奏乐以示庆贺。随后,乐队奏出的音乐竟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海军进行曲——《人民海军向前进》。这究竟是无知,还是有意恶搞、羞辱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海军?!笔者难以对此作出深入调查,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音乐曲作者对音乐历史的无知。即使我们基于以上的判断,认定电影的导演、编剧、制作方,没有亵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初衷。但是从实际效果上看,该电影也是在无意中狠狠地恶搞、亵渎了我们的海军官兵一把。这个事件充分说明当代中国电影领域的制作方、表演方、管理方,在音乐历史方面是何等的无知。以上这种对待影视作品中的听觉艺术组成部分的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体现在这一部作品里面,在其他视觉类影视作品里也是司空见惯、比比皆是(在影视、音乐的批评文论中,经常可以看到此类问题)。以上这种对音乐历史常识无知无畏的行为,体现为影视制作、管理、传播群体的“历史无常识”状态。
  其三,120首网络歌曲被文化部列入黑名单事件:2015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公布了一份列有120首网络歌曲的“黑名单”。文化部相关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认为这些网络歌曲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有危害社会公德、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撤下这些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对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文化部表示将依法从严查处。“这份‘黑名单’刚一出炉,立刻就成了各大网站、微信朋友圈的转发热门。不过,与禁令的初衷相反,或出于好奇或担心‘失去’,很多网友按图索骥,把这份歌单中感兴趣的纷纷找来听,而互相转发、分享也成了那几天的一大热潮。说老实话,在此之前笔者是不会去主动去找这些歌曲来听的。在这份名单刚刚出炉之际,趁着各网站尚未删除之前,笔者按名单上的曲名,按图索骥分门别类找来了几十首歌曲(其中有:《自杀日记》、《拉屎歌》、《飞向别人的床》、《大学生自习室》、《我想要做爱》、《今晚一夜情》、《性空虚》、《贱女人坏男人》、《别用你舔过别人XX的嘴说爱我》、《让你飞向别人他妈的床》、《三八处女节》、《蛋疼的生活》、《X你妈了X》、《超级叫春迷药》、《女人需要男人搞》、《泡妞秘笈》、《叫床声刺激》、《那一夜》等等)。听完一遍下来,生理性的作呕、心理性的厌恶之情无以言表。这些歌曲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类:刻画性爱、渲染暴力、无所事事、反叛社会等。按照国家相关文化产品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属于“超越红线”者。国家文化管理机构出于对现行法律法规捍卫的目的,对这些歌曲进行展开清除行动,是基于法律正当性的“师出有名”的管理行为(当然未免有些简单化。国民精神生活需求的东西,仅仅依靠“删除”等“堵”的方法,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合理有效的引导、产品源头的治理,才是根本解决之道)。以上这种对现行国家文化产品法律法规公然挑战的行为及其结果,体现为音乐创作、制作、传播群体的“娱乐无底线”状态。
  从以上列出的三种典型案例所设计到的人群看,第一个案例涉及媒体资讯制作管理人、电影导演、大众娱乐明星“大腕”、电视观众;第二个案例涉及戏剧影视制作人、经纪人、管理者;第三个案例涉及网络歌曲的创作、演唱、传播、消费者。这些群体整合起来,基本上就是一个全民音乐文化消费生态的缩影。基于此,从国内现行的文化生态整体上看,当代中国国民在音乐审美品位方面是低下的。这种“低下”,主要体现为以上提到的三种现象的本质化浓缩:文化无禁忌、历史无常识、娱乐无底线。
  在管理学领域有一个“木桶理论”的“短板效应说”。基于此种理论,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国民在音乐审美方面的低级品位、无知无畏、无所禁忌诸多行径的盛行,进而也就从整体上拉低了国民素质的整体水准。这种状态与当代中国物质文明建设高度繁盛相比较而言,是极度不对称的;这种状态与当代中国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影响力而言,也是极度不对称的。
  [二]
  为何在当代中国各项事业整体高度繁荣发展的现实中,国民的音乐素质却每况愈下?为何在当代中国各类音乐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现实中,国民的音乐审美品位却越发低落?为何在当代中国社会音乐考级参与者呈爆发性增长的态势下(曾经有人做过统计,证明我国琴童的数量,比欧洲一个国家的总人口还要多),国民的音乐消费价值取向却逐渐下移?为何在专业音乐创作、表演、教育事业百花齐放的情况下,适合国民音乐精神消费的产品却供给不足?面对此种现状,我们这些专业音乐创作、表演、教育、研究工作者应当“何去何从”?这是摆在每一个音乐事业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份现实使命、承担的一份历史责任。
  从人类社会音乐生活的一般规律上看,普罗大众的音乐文化消费品一般多是反映群众日常情感生活的通俗性歌曲、舞曲类的体裁形式。而我们的国家、省市级的专业音乐院团的从业者,大多只是注重“重大历史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现实题材”类的创作、演出;国家级、省市级音乐家协会组织里面的音乐家,一般都是从事“主旋律”政治题材和“学院派”艺术体裁创作、表演与研究的各类音乐贤达;专业音乐院校里面的音乐创作与表演,也是以精英化、先锋派自居,多是不屑于从事普罗大众喜闻乐见音乐体裁的创作与表演工作的。至此,国家、各省市自治区的文化管理机构,国家级、省市级音乐家协会组织,各类专业音乐学院,对这类音乐体裁的创作,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于是,国民日常音乐生活中的精神产品,只能通过“自给自足”的方式来解决。所谓“草根歌手”、“自学成才”,早就成为普罗音乐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动辄“粉丝”上亿的网络歌手不识谱、下载量达数亿的网络歌曲作者不懂乐理、不通音乐史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普罗大众音乐体裁面前,在国民日常音乐消费品的制作方面,国家各级艺术院团“不介入”、国家各级音乐家协会“不带玩”、国内各音乐院校“不屑道”,已经成为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的常态。在笔者看来这种“常态”,就是导致国民音乐素质极端低下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正如民间的调侃段子所言:“问题出在前三排,根子都在主席台”。任何社会问题,都能从教育层面中找到原因。以上这些问题,在表面上看,是体现在普罗大众音乐生活的精神享受、音乐产品的消费行为中。从根源上看,却源生于我国的音乐教育、文化管理的体制、观念、实践之内。所以,对于大众音乐审美品味低下的现实问题,我们不能责怪于普罗大众,而应当反思我们国家整体现行的音乐教育体制结构、文化管理方式、观念思维定势等。
  记得在改革开放初期,当大众流行音乐刚刚兴起的时候,我们非常敬重的一位作曲家、教育家、批评家曾经这样说过:“如果专业音乐学院为社会培养出一批歌星,那将是我们音乐学院的耻辱!”或许就是出于这位专业音乐教育家的这种理念,长期以来我们的专业音乐学院一直将关注点主要放在古典、经典、高雅、先锋类的音乐人才培养方面。在这方面,也着实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骄傲的成就:陈其钢、谭盾、陈怡、周龙、叶小钢、郭文景等等,改革开放初期培养出来的第一批作曲青年才俊,经过自己的一番奋斗,现在早已蜚声海内外,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作曲家;王羽佳、郎朗、李云迪、李传韵、王健等青年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演奏家,借助于中西文化市场的历练,也早已跻身世界古典乐坛,成为领军人物。但是,令人尴尬的社会现实是:我国在大众流行音乐领域,一直尚未培养出一位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西方专业音乐学院的人才培养实践向我们表明:古典音乐的人才一般都是由专业音乐学院培养出来的,流行音乐的人才一般也是由专业音乐学院培养出来的(譬如美国的伯克利音乐学院等等,就是专门以培养大众流行音乐人才为目标的高等音乐学府)。令人尴尬的社会现实是,我国的专业音乐学院在大众流行音乐人才的培养方面,基本上处于“缺位”状态(虽然在地方音乐学院也开设了流行音乐、社会音乐、音乐剧等系科与专业,但是无论从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方面,都与庞大的社会需求现实格格不入)。
  [三]
  具本人有限的观察,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各类艺术生活中的戏剧影视、绘画设计、舞蹈学科,为大众提供精神产品并引领大众艺术审美走向的人群,多是具有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专业艺术院校教育背景者。相应的这几个学科的高雅类、“主旋律”类、流行类艺术的社会“话语权”,都是由他们掌控着的。基于此种观察进而认为,艺术学科中的戏剧、影视、绘画、艺术设计等学科中的专业人士,其融入社会艺术生活、引领大众艺术审美走向、培育大众文化产品的能力较强。
  而我们音乐界的情况却令人不安,除了专业音乐圈子里的学院派音乐、主流意识形态推崇的“主旋律”音乐,大多由受过专门音乐教育的人士担纲主持之外,当下社会大众音乐的创作、表演、传播任务,基本多是由未经专业音乐院校教育训练的“自学成才者”主持着的。从这个结果,我们不难发现国民音乐审美品位整体低下的原因所在了。专业音乐学院如果仅仅是以音乐精英自居,不屑于、不足够为社会培养出普罗大众音乐所需的专门人才,是否就是无视自己文化现实责任和艺术历史使命的行为呢?面对这种现实,我们应当思考的是:专业音乐教育为何在事关国民音乐精神生活产品制造、音乐人才培养的工程面前的缺位或供给不足的问题。在21世纪的当下,我们是否还要忠实地继承那位著名的作曲家、教育家、批评家的“如果专业音乐学院为社会培养出一位歌星,那将是我们音乐学院的耻辱”的音乐教育理念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不啻如此,我们应当勇敢地摒弃这种理念,深化专业音乐教育体制改革,提倡专业音乐学院面对社会音乐需求办学;面向社会音乐生活现实,输出应时之需的合格专门人才;并期待这些应时之需的音乐人才不辱使命,尽快融入社会现实音乐生活,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去引领、提升普罗大众的音乐审美品位。
  在这个目标确定以后,接下来就是需要梳理清楚如何改革现有专业音乐教育体制的问题了。从表层上看,这类问题繁复庞杂。从根本上看,紧紧抓住当下专业音乐教育的突出症结——“同质化”现象——并有效解决这个症结之后,此类问题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
  所谓的“同质化”,主要体现在国内各个(已有的9家,拟成立的2家: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专业音乐学院,全部都是按照其中的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的模式,开展专业音乐教育的学科规划、专业设置与课程教学的实践(而这几家专业音乐学院主要是以弘扬西方与中国经典、高雅音乐传统为己任的)。基于此,国内6家专门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的音乐学科,是如此照单复制、心慕手追;基于此,国内各个综合大学、师范大学的音乐学院,也是如此照单复制、心慕手追;还是基于此,国内各个科技大学、农业大学、医科大学、理工大学的音乐学院,仍是如此照单复制、心慕手追;又是基于此,各级地方学院里的音乐学科,更是如此照单复制、心慕手追(逐级推进、渐趋混乱、逐级低劣)。这种“同质化”的教学理念及其教育实践,培养出来音乐人才的情况是不言而喻的,相信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在这里就无须赘言了。
  面对于此,我们是否要考虑一下当代中国各个不同等级的专业音乐学院办学模式的“差异化”问题了呢?!
  [四]
  诚然,如何破解“同质化”桎梏?如何实现“差异化”办学?实现怎样的“差异化”办学?这些问题也是非常复杂的。笔者以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面对以下诸如:专业音乐教育观念更新、音乐教育体系完善、音乐教育功能定位、音乐教育分工明确等问题。这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分层、分类、分级面对与解决。在工作的初期,不妨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
  1.调整教育政策——以往国家针对专业音乐教育的评价体系、评估标准采用的是“一把尺子量全国”的方法。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也使得音乐教育“同质化”惯性思维模式有了制度上的依靠和借口。有鉴于此,呼吁国家、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机构,调整音乐教育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的评估体制,为音乐教育办学方向的错位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2.实施分级办学——呼吁各级地方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的音乐学科、综合大学的音乐学院等,面对各自学科实力的现实情况,因地制宜展开音乐教学观念的调整、学科专业布局设置的规划、教学内容的改革等工作。在保留自己已有优势学科、专业、课程等情况下,针对地方音乐生活的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社会需求的音乐人才培养工作。
  3.鼓励强者恒强——大力支持现有“高大上”类的国家重点专业音乐学院,继续做好自己的“高大上”的系统工程。目标是瞄准世界级专业音乐学院,办得更为“高大上”。在做好自己的“高大上”系统工程的前提下,能否腾出一些资源,适度关注社会急需的“低小下”类的大众音乐教育和大众音乐人才的培养问题?譬如:上海音乐学院能否将已有的音乐剧系科办得规模更大些、质量更高些?没有兴办流行音乐类学科专业的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能否考虑增设这类系科专业?等等。
  4.探索按需办学——在以往的专业招生论证中,我们往往根据师资、校舍情况制定招生计划,而不是依据社会音乐人才需求情况。在今后的专业音乐教育改革工程中,我们是否把社会对音乐人才的需求情况,作为我们制定招生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考虑因素与评价指标呢?回答显然是肯定的。基于此,专业音乐学院里的理论研究者,应当把社会音乐生活对专业音乐教育的需求问题,作为自己研究工作的必然选项。展开广泛的社会调研、深入的学术研究,为办学管理者招生工作决策提供智力咨询。
  [五]
  以上系列改革举措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最终实现社会各阶层、各类型音乐人才供需之间的“各得其所”——希望经过一个历史阶段的专业音乐教育的改革与调整,使得中国现实音乐生活中需求的各个层级、各种类型的音乐,在我们现有的专业音乐教育体系中,都有相关的专业设置、课程教学与人才储备。以此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歌手不识谱、风靡时代曲作者是文盲,大众流行音乐人完全依靠“自学”音乐,以及相伴生的国民整体音乐审美品位低下的核心症结问题。相信如果我们把这项专业音乐教育体系改革与调整的工程做起来以后,在不远的未来,国民音乐审美品位的“低度”会整体“提高”起来。
  呼吁专业音乐教育的同仁一起行动起来,以提升大众音乐教育品位、更新专业音乐教育观念、扩充大众音乐专业的生源的综合教育改革实践,进而从源头上解决国民音乐审美品位低下的问题。但愿我们这个时代留给历史的不是文化无禁忌、历史无常识、娱乐无底线之类的“音乐作品”,不是“恶搞《黄河》”的视频,不是那些令人产生生理反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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