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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息: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校园

编辑:csm351
2013-04-10

沪教委体〔2013〕13号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城市文化氛围,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于近期正式启动。为充分展现本市校园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展示青少年学生向真、向上、向善、向美的精神风貌,市教委决定在文化节期间积极开展校园系列活动,推荐校园优秀节目、团队全面参与文化节各项赛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市民文化节共设9项市级赛事,包括:市民合唱大赛、市

  民舞蹈大赛、市民戏剧大赛、市民美术大赛、市民书法大赛、市民摄影大赛、市民创意大赛、市民收藏大赛和群文新人新作大赛(具体要求见附件2)。市教委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上述市级比赛的基础上,重点推出上海市学生舞蹈节(具体方案见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生书画比赛、上海市青少年创意彩泥大赛、2013年上海市学生动漫大赛等专题活动。

  二、工作要求

  1.要将本次活动与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与“快乐活动日”相结合,与艺术教育相结合,鼓励“校校有项目、人人都参与”;要让每个学生都能多渠道地接受艺术熏陶,提高艺术素养,培养学生了解美、体验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2.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优秀学生艺术团队走向社会、走进社区参与市民文化活动,要把学生艺术实践活动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共同提升艺术素养。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借助上海夏季音乐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艺术节等社会展示平台,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儿童剧演出、“两馆”学生艺术教育、“快乐校园,美丽梦想”电影展映等活动,在大文化的氛围中推进上海学校艺术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市教委设立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华阳路112号一号楼4楼,邮编200042;电话62521985,62525192)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注意加强活动内容导向以及活动安全保障,依托社会的文化环境,推进学校的艺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培育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艺术育人的社会价值。

  附件:1.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

  2.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校园系列活动选送要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1

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

  一、主题内容

  本届舞蹈节的主题为:“舞动青春欢乐校园”。通过校园舞蹈活动,展示中小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集体主义精神,锻炼健康体魄,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创建欢乐和谐校园。

  二、参加对象

  本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结合“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利用拓展型、研究型课程、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舞蹈欣赏、培训、普及、推广等系列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舞蹈活动的兴趣,充分体现群众性、参与性、创造性。

  (二)贯彻教育部关于推广《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通知精神,举办各类校园集体舞培训推广活动,对本区县各中小学的艺术骨干教师和体育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充分利用每周“三课两操两活动”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课外文化艺术活动时间,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

  (三)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的艺术风采以及和谐校园的崭新风貌,各区县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加舞蹈创编活动,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加大力度,重点鼓励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学生特点、校园特色的舞蹈新作品。

  (四)活动期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应搭建好班际、校际之间的交流平台,鼓励青少年参与学生艺术单项展示竞赛,

  鼓励区县与校际之间艺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展演交流活动。

  (五)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学生舞蹈节期间的各项活动,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和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扩大学校艺术教育的影响,巩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

沪教委体〔2013〕13号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城市文化氛围,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于近期正式启动。为充分展现本市校园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展示青少年学生向真、向上、向善、向美的精神风貌,市教委决定在文化节期间积极开展校园系列活动,推荐校园优秀节目、团队全面参与文化节各项赛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市民文化节共设9项市级赛事,包括:市民合唱大赛、市

  民舞蹈大赛、市民戏剧大赛、市民美术大赛、市民书法大赛、市民摄影大赛、市民创意大赛、市民收藏大赛和群文新人新作大赛(具体要求见附件2)。市教委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上述市级比赛的基础上,重点推出上海市学生舞蹈节(具体方案见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生书画比赛、上海市青少年创意彩泥大赛、2013年上海市学生动漫大赛等专题活动。

  二、工作要求

  1.要将本次活动与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与“快乐活动日”相结合,与艺术教育相结合,鼓励“校校有项目、人人都参与”;要让每个学生都能多渠道地接受艺术熏陶,提高艺术素养,培养学生了解美、体验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2.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优秀学生艺术团队走向社会、走进社区参与市民文化活动,要把学生艺术实践活动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共同提升艺术素养。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借助上海夏季音乐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艺术节等社会展示平台,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优秀儿童剧演出、“两馆”学生艺术教育、“快乐校园,美丽梦想”电影展映等活动,在大文化的氛围中推进上海学校艺术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市教委设立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华阳路112号一号楼4楼,邮编200042;电话62521985,62525192)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注意加强活动内容导向以及活动安全保障,依托社会的文化环境,推进学校的艺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培育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艺术育人的社会价值。

  附件:1.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

  2.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校园系列活动选送要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1

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活动方案

  一、主题内容

  本届舞蹈节的主题为:“舞动青春欢乐校园”。通过校园舞蹈活动,展示中小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集体主义精神,锻炼健康体魄,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创建欢乐和谐校园。

  二、参加对象

  本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结合“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利用拓展型、研究型课程、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舞蹈欣赏、培训、普及、推广等系列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舞蹈活动的兴趣,充分体现群众性、参与性、创造性。

  (二)贯彻教育部关于推广《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通知精神,举办各类校园集体舞培训推广活动,对本区县各中小学的艺术骨干教师和体育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充分利用每周“三课两操两活动”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课外文化艺术活动时间,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

  (三)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的艺术风采以及和谐校园的崭新风貌,各区县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加舞蹈创编活动,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加大力度,重点鼓励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学生特点、校园特色的舞蹈新作品。

  (四)活动期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应搭建好班际、校际之间的交流平台,鼓励青少年参与学生艺术单项展示竞赛,

  鼓励区县与校际之间艺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展演交流活动。

  (五)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学生舞蹈节期间的各项活动,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和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扩大学校艺术教育的影响,巩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

  四、市级活动

  (一)组织校园集体舞培训推广活动。学生舞蹈节期间,全市将举办校园集体舞培训班,培训一批骨干教师,组织校园集体舞现场展示会,推广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学生特点、校园特色的集体舞。

  (二)举行舞蹈比赛专场

  1.校园集体舞比赛专场。其中设小学组集体舞专场、中学组集体舞专场和中等职业学校集体舞专场。

  2.表演舞比赛专场。其中设小学组表演舞专场、中学组表演舞专场、中等职业学校表演舞专场及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表演舞专场。

  (三)举办“上海市校园舞蹈论坛”,总结舞蹈教育的典型经验,探讨和推动舞蹈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五、选送要求

  (一)各区县在组织展演交流的基础上,可选送8至10个优秀节目参加市级比赛。其中校园集体舞4个(小学2个、初中1个、高中1个)、表演舞4个为必报节目。

  (二)校园集体舞参赛队不少于30人(男女各半,特殊情况除外)。每个参赛队需表演两个校园集体舞,教育部推广的《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为必选作品,另外一个作品为自行创编的校园集体舞。两个节目时间以6分钟为限。

  (三)倡导新创编的舞蹈作品,也可(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纳入上海市学生艺术单项比赛),时间以5分钟为限,人数为5人以上。

  (四)每区县选送优秀论文3至5篇(每篇4千字为限,提供论文复印件,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参加“上海市校园舞蹈论坛”。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各校开展活动阶段(2013年3月至5月)

  (二)第二阶段为各区县开展活动阶段(2013年5月至7月)

  (三)第三阶段为市级活动阶段(2013年9月上旬)

  (四)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1月)

  七、奖项设置

  (一)对舞蹈节活动期间组织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具有特色,在全市活动中有一定影响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区县以及中小学校(含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等职业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组织奖由活动组委会评选,授予“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优秀组织奖”;中小学校的优秀组织奖按组委会规定名额推荐上报,授予“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优秀组织奖”。

  (二)舞蹈节活动期间的市级活动和比赛设立单项奖,具体细则另发。

  八、组织工作

  上海市学生舞蹈节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华阳路112号,邮编200042,电话:62521985,62525192)。有关单项活动由部分区县参与协办。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区县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订活动方案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

首届上海市民文化节校园系列活动选送要求

  一、市民舞蹈大赛节目征集

  (一)高校系统节目报送

  各高校可报送流行舞节目1个,舞种仅限街舞、爵士舞及踢踏舞。舞蹈以DVD光碟形式报送,视频须以高清格式录制,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演人数不超过6人。

  (二)普教系统节目报送

  1.从“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校园集体舞)”优秀节目中选拔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市民舞蹈大赛”广场舞决赛;

  2.广场舞表演人数不少于30人,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上海群文新人新作征集活动

  (一)报送节目要求为“上海市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或“上海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原创作品;

  (二)报送的节目仅限“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四类;

  (三)人数及时间要求:

  1.音乐类:声乐合唱节目不超过6分钟,人数不超过50人(含伴奏、指挥);器乐独奏、重奏、合奏节目不超过8分钟,人数不超过16人;

  2.舞蹈类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表演舞人数不超过16人;集体舞人数不超过50人;

  3.戏剧作品时长不超过18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4.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四)报送要求:

  1.各高校可报送节目不超过2个,各区县可报送节目不超过5个,其中每类不超过2个;

  2.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4月20日。

  校园系列活动办公室将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评审,具体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少年儿童美术大赛作品征集

  (一)校园系列活动办公室将通过“2013年上海市学生书画作品比赛”组织遴选,具体报送要求及截稿时间详见相关方案;

  (二)入围报送“上海市民文化节少年儿童美术大赛”的作品作者,需提供能反映本人绘画特长的个人介绍一篇、近三年内省市级以上的参展、获奖作品的复印件及证书(奖状)复印件,供评委会评选100名“优秀少儿画家”时作为综合素质的参考;

  四、市民书法大赛学生作品征集

  (一)高校系统作品报送

  1.报送资格:作者须获得过“上海市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书画类一等奖;

  2.规格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书法不超过六尺宣整张,篆刻不超过四尺对开,作品一律竖式,以实名落款,不得装裱。

  3.报送数量:每校不超过2件。

  (二)普教系统作品报送

  校园系列活动办公室将通过“2013年上海市学生书画作品比赛”组织选送30幅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具体报送要求及截稿时间另行通知。

  五、合唱大赛校园作品征集

  (一)参赛团队须获得过“上海市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或“上海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声乐合唱一等奖的各高校、中小学校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声乐合唱团队;

  (二)参赛队需演唱一首自选曲目及一首规定曲目(具体曲目安排由大赛组委会拟定,另行通知),两首歌曲演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普教系统参赛者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

  (四)高校每校限报一个节目,区县可报节目数量不限,市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市级评审具体要求组织遴选,具体入围名单将另行通知;

  (五)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8月10日。

  六、市民戏剧大赛作品征集

  戏剧大赛共设“戏曲类”、“话剧类”和“小品类”三个大类,高校每类节目限报1个,各区县每类节目可报1-2个,所报送的节目须为“上海市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或“上海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获奖节目,校园系列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市级比赛要求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比赛。

  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8月10日。

  各类参赛节目参赛要求如下,

  (一)戏曲类

  1.剧目形式包括戏曲和曲艺两类,剧种(曲艺类别)不限;

  2.戏曲类节目小戏时长不超过20分钟,折子戏不超过15分钟,戏曲唱腔片段不超过12分钟,曲艺类节目不超过12分钟;

  3.参演人数:2人以上。

  (二)话剧类

  1.剧目形式:话剧、音乐剧、音乐话剧;

  2.剧目长度:30-40分钟;

  3.参演人数:3人以上。

  (三)小品类

  1.小品形式不限,音乐小品、戏曲小品、方言小品、校园剧/课本剧等均可;

  2.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参演人数不限。

  七、市民摄影大赛学生作品征集

  (一)参赛者须为本市各高校在读学生或中小学校或活动中心(少年宫)的在籍学生,高校及各区县限报1-2人,每人须报送10幅(组)参赛作品;

  (二)参赛作品须是2012年以来的摄影新作;

  (三)作品要求能从学生的视角来记录城市文化、校园文化及市民文化节的精彩场面,其中以市民文化节为主题的作品不得少于3幅(组);

  (四)参赛者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照片及刻录于光盘的电子照片(文件名:作者姓名 作品题目)。纸质照片规格≤6*8英寸,组照限4-6幅,并在背面标以编号,宽幅照片短边≤4英寸。电子文档为边长数据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低于3MB的JPG格式图片。

  (五)请正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贴于照片背面;

  (六)校园系列活动办公室将选送15-20位作者参加市级决赛;

  (七)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10月25日。

  八、市民创意大赛学生作品征集

  (一)活动以生活用品及游戏、动漫两大领域为创意载体;

  (二)创意生活用品——结合日常生活、学习中的需要,发挥自身灵感,将创意融入生活用品,提高使用舒适度及美感;

  创意游戏、动漫——通过对游戏动漫创意、制作和产业链的深层探讨、合作和交流,推进文化科技的创新和融合;

  (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形式、题材、规格、材质不限;参赛作品可用成品或设计稿的形式报送,同时须配以成品演示或设计思路说明的视频,视频以高清格式文件刻录于光盘中,与参赛作品一并报送;

  (四)高校每校限报1个作品,各区县限报2-3个作品;

  (五)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8月10日。

  九、市民收藏大展学生藏品征集

  (一)所申报的藏品门类必须是健康有益,能体现民间收藏特色的;

  (二)学生对所申报的藏品有一定的研究;

  (三)高校每校限报1位,各区县限报送2-3位学生收藏家,报送时须递交《报名表》、《作品登记表》及藏品照片。市活动组委会将报送20位学生收藏家参加全市“百位市民收藏家”终评;

  (四)区县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9月20日

  四、市级活动

  (一)组织校园集体舞培训推广活动。学生舞蹈节期间,全市将举办校园集体舞培训班,培训一批骨干教师,组织校园集体舞现场展示会,推广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学生特点、校园特色的集体舞。

  (二)举行舞蹈比赛专场

  1.校园集体舞比赛专场。其中设小学组集体舞专场、中学组集体舞专场和中等职业学校集体舞专场。

  2.表演舞比赛专场。其中设小学组表演舞专场、中学组表演舞专场、中等职业学校表演舞专场及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表演舞专场。

  (三)举办“上海市校园舞蹈论坛”,总结舞蹈教育的典型经验,探讨和推动舞蹈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五、选送要求

  (一)各区县在组织展演交流的基础上,可选送8至10个优秀节目参加市级比赛。其中校园集体舞4个(小学2个、初中1个、高中1个)、表演舞4个为必报节目。

  (二)校园集体舞参赛队不少于30人(男女各半,特殊情况除外)。每个参赛队需表演两个校园集体舞,教育部推广的《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为必选作品,另外一个作品为自行创编的校园集体舞。两个节目时间以6分钟为限。

  (三)倡导新创编的舞蹈作品,也可(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纳入上海市学生艺术单项比赛),时间以5分钟为限,人数为5人以上。

  (四)每区县选送优秀论文3至5篇(每篇4千字为限,提供论文复印件,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参加“上海市校园舞蹈论坛”。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各校开展活动阶段(2013年3月至5月)

  (二)第二阶段为各区县开展活动阶段(2013年5月至7月)

  (三)第三阶段为市级活动阶段(2013年9月上旬)

  (四)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1月)

  七、奖项设置

  (一)对舞蹈节活动期间组织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具有特色,在全市活动中有一定影响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区县以及中小学校(含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等职业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组织奖由活动组委会评选,授予“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优秀组织奖”;中小学校的优秀组织奖按组委会规定名额推荐上报,授予“2013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优秀组织奖”。

  (二)舞蹈节活动期间的市级活动和比赛设立单项奖,具体细则另发。

  八、组织工作

  上海市学生舞蹈节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华阳路112号,邮编200042,电话:62521985,62525192)。有关单项活动由部分区县参与协办。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区县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订活动方案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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