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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信息: 关于报送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

编辑:csm351
2014-06-11

   陕教体办〔2014〕2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2013〕20号)精神,现就报送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五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

   二、作品报送要求

   1.艺术表演类。

   所有艺术表演类作品一律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须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请勿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的内容中请勿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作品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地 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主楼二区222艺术教育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韩 微

   电 话:029―88202232,15891796703

   邮 编:710071

   2.艺术作品类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艺术作品类和校长书画摄影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类在作品背面或附另纸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可在作品背面或附另纸注明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但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以上两类作品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至西安工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地 址: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西安工业大学教三楼三层艺术与传媒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牛似宝

   电 话:029―83208168,13669263068

   邮 编:710032

   3.“我和大艺展”征文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征文应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应按照《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5号)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撰写论文并申报,每校限报两篇,请将论文(一式五份)、申报书(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送。以上征文和科研论文报送至西安石油大学音乐系。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音乐系。

   联系人:薛安玲

   电 话:029―88382775,13991893943

   邮 箱:sxyishulunwen@126.com

   邮 编:710065

   请各高校按要求按时完成报送工作,确保我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成功举办。

   联系人:张 亮

   电 话:029―8866889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本网热线:010-65616291 / 邮箱:csme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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