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司函〔2007〕22 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落实文化部、财政部、教育部等7部委下发的《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文社图发〔2005〕29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小学音乐教师创作少儿歌曲的积极性,整体提高少儿歌曲创作队伍的水平,为广大少年儿童创作优秀健康的歌曲,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今年5月26日 6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少儿歌曲创作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大课辅导讲座(a.教师结合一些优秀的作品实例讲析少儿歌曲创作的一般规律及常用的发展手法;b.以学员的作品为例,进行示范性的讲解和修改);
2、个别辅导(教师结合学员的作品,按专业类别分组进行个别辅导,对其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学员相互交流(选听部分学员的作品音响资料进行创作交流、学习)。
二、具体要求:
1、请河北、河南、山西、辽宁、天津五省(市)各推荐2名热爱少儿歌曲创作,并具有一定歌曲创作实践基础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参加培训(已参加2006年11月在苏州举办的培训班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2、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推荐参培的教师须于5月16日前预交1-2首近年来本人创作的少儿歌曲作品(也可是独立的歌词)。稿件请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莱茵河畔小区10-2-501号顾春雨收,邮编:100176。
3、请各省(市)于5月16日前将推荐参培教师的名单(见附件)分别报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文化部社图司未成年人文化处和中国群文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如有条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系人:罗晶;电话:010-66097189;电子邮箱:yishuchuone@moe.edu.cn.
文化部社图司未成年人文化处联系人:卢泉元;电话:010-59881733;传真:010-59881776;电子邮箱:lqy505@yahoo.com.cn.
中国群文学会联系人:肖彤;电话:13581692861;传真:010-67899829;电子邮箱:tongx_cn@yahoo.com.cn.(中国群文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成寿寺路中街分中寺一分公司206号明丹利商务楼316室,邮编:100078)。
三、培训班不收任何费用,培训期间的食宿及教学费用均由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员往返路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时间:
5月26日全天报到,6月1日离会。会务组26日全天安排在郑州火车站和飞机场接站,请参培教师于5月16日前将到达郑州的航班、车次及返程时间通知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宋立群;电话:0371-65953551,65938309;1362371581。
附件:推荐参加少儿歌曲创作培训班教师名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 |
1. | 推荐参加少儿歌曲创作培训班教师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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