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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csm351
2021-03-20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全日制学术学位)、“音乐”和“舞蹈”(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科(领
域)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
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表演、创作、制作、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培养方式和学制
1、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3
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
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考费采取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统一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必须在“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全日制学术学位)、“音
乐”和“舞蹈”(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四个学科(领域)中仅选其中一个专业(研究方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初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2020 年 9 月 24 至 27 日,每天 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
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并认真校对网报信息,确认
无误后再行提交,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本人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所填的统考报考点的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考点(院校代码:11524、考点代码:4227)。
(2)应届生须完整准确填写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注册学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
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须准确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编号(详见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和个人档案所在单位4
(录取时学校发放调档函使用)、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
(3)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
验。
(5)网上报名所需专业代码、考试科目及代码见下表,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

 
 2、初试缴费:考生报考费采取在研招网统一网上缴费方式,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 号)的规定,初试四科报考费为 190 元(政治、外语科
目每生每科 35 元、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 60 元)。
3、初试网上确认: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10 日,考生须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将根据湖北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下同)上另行通知。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
在 2020 年 11 月 9 日前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所有信息在初试、复试
和录取阶段一律不能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4、下载初试准考证: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28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复试时,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参加复
试,请考生注意下载保存电子档准考证),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得
添加任何文字、图案。
五、初试
1、政治、外语科目考试:2020 年 12 月 26 日,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考试文具自备。
2、专业初试科目考试:2020 年 12 月 27 日,具体考试安排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各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六、复试
1、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符合复试资格审查;
(2)初试外语、政治、初试总分须分别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分数线;业务一、业务二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
(3)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考生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 60 分(百分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复试方案,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方案:国家下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4、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
《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
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
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7
5、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 100 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 60 元。
七、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1、专业初试及复试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 202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
2、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八、体检
考生在我校发布拟录取名单 10 个工作日内,须将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结果邮寄或交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
1、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加试各科目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实际情况确定的
各类型、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照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各考试科目所占分值比例见附件。
2、在本次考试中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入学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
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
十一、学费
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学术学位)、音乐(全日制专业学位)、舞蹈(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 18000 元,音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舞
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 20000 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十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8
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三、就业
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由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四、其它
1、招生信息如有政策性变动,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关注。
2、除考试规定的自备文具和乐器外,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
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咨询电话: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027-88076720(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4、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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