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市属中小学校,企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了提高体、音、美学科教师制作教学课件的能力,适应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经研究,定于今年5月份开展南昌市首届体、音、美学科制作教学课件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南昌地区在职体育、音乐、美术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参评。
二、课件要求:
1、参加评比的课件必须自己动手制作。
2、要有合理的动画演示或影像素材。
3、请将制作好的参评课件用U盘复制好后于5月8日至16日期间(过期作弃权论处)上报南昌市教育局教研室(市民德路215号)体艺研究室(505室)胡春国同志,联系电话:13077922629、6382427(办)。上报课件时,请将课件参评费60元一并交市教育局教研室财务室(401室)张玲同志,联系电话:6382373。
三、其它
1、定于4月11日(星期二)上午8:40时在南昌十中就《如何制作教学课件》进行专题讲座。
2、根据各学科参评课件的数量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课件在南昌市教研网上公开发表。附《课件评比基本标准》
南昌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6年3月20日
课件评比基本标准
一、科学性
1、描述概念要科学,课件的取材适宜、内容科学、正确、规范。
2、问题表述准确,课件中所表述的内容准确无误。
3、引用资料正确,课件中引用资料正确、有价值。
4、认知逻辑合理,课件的演示符合现代教育理念。
二、教育性
1、直观性,课件制作直观、形象、利于学生理解知识。
2、趣味性,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新颖性,课件的设计新颖,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4、启发性,课件在课堂教学中具有较大的启发性。
5、针对性,课件的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完美。
6、创新性,能否支持合作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模式。
三、技术性
1、多媒体效果,课件的制作和使用上是否恰当,运用效果合符多媒体。
2、稳定性,课件在调试、运行过程中不应出现故障。
3、易操作性, 操作简便、快捷、易接受。
4、易维护性,课件可以被方便地更新,利于交流、提高。
5、合理性,课件是否恰当的选择了软件的类型(格式不限)。
6、实用性,课件是否适用于教师的日常教学、便于推广。
四、艺术性
1、画面艺术,画面制作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整体标准相对统一。
2、语言文字,课件所展示的语言文字应规范、简洁、明了。
3、声音效果,声音清晰、无杂音,对课件有充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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