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信息: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初中毕业学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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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3
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武汉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学校体育、艺术人才,满足学生体艺特长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经研究决定,市2006年继续在特色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高中学校(班)
(一)特色高中学校
艺术:市实验学校、市第六十八中学、市第四十九中学、市第十七中学、市女子高级中学、东湖中学、江夏实验高中、新洲城关高中、吴家山中学、东西湖职校、蔡甸三中、汉南一中、育才美术高中、市第二十三中学
体育:武钢四中、关山中学、武汉开发区一中、汉南一中、汉阳区建港中学
(二)体、艺特色班学校
市第二十七中学、市第三十中学、马房山中学、三角路中学、武昌铁一中、蔡甸五中、市二职教中心、一冶一中、汉口铁中、市第四十八中学、武钢三中、武钢十六中、黄陂一中、关山中学
二.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一)免试对象
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含二等奖);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田径)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
(二)测试认定
参加测试认定条件:在初中学段内,未获市级奖项,但获得区级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及区级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队员,志愿报考特色高中相应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资格。
三.免试认定手续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特长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于4月3日前到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4月6日前各区、大单位将免试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备案。
四.专业测试项目及办法
(一)音乐类
1.测试项目
(1)专业特长(每位考生限报声乐、器乐、舞蹈中的一项参加测试);
(2)视唱练耳。
2.计分办法
每项满分100分。专业特长按得分的70%,视唱练耳按得分的30%计入总分,两项总计100分。
3.考试内容及要求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除外);
(3)舞蹈:表演自选片断(体育舞蹈除外);
(4)视唱练耳:单音、音程、和弦模唱;常用节拍、附点、切分,节奏;五线谱或简谱试唱。
5.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美术类
1.测试项目:(1)素描;(2)色彩。
2.记分办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按得分的50%计入总分,两项总计100分。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石膏几何形体素描1张。
色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水果陶罐水粉画1张。
(三)体育(田径)
1.测试项目
必测项目:1500米(男)、800米(女)、立定跳远、100米。
自选项目:由考生自选一个主项(田径项目)参加测试。
2.评分标准
按市统一制定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如考生自选项目与必测项目相同,可不参加自选项目的测试,以必测项目的成绩为准。
4.测试以必测项目的平均分的40%,自选项目的60%的分数计算成绩。
五.测试报名手续
1.考生持近期登记照一张和毕业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及获奖证书原件于4月3日前到各区体卫艺科(站)报名。
2.各区体卫艺科(站)按专业、考生序号等不同代码设置准考证编号,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于4月6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软盘)、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办理准考证手续。
六.测试时间
4月15日。
七.测试地点
体育:水果湖高级中学。
音乐、美术:汉口铁中百步亭校区(怡康苑)。
八.经费
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缴纳25元测试费(经市物价局批准),用于组织测试工作。
九.东西湖、江夏、新洲、蔡甸、黄陂等区教育局参照此方案,组织有关工作,并将其测试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