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研室〔201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模式,提高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我们修订了《浙江省三项教学评比规范》(附件1),现就2011年三项教学评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项教学评比”指“教学论文评比”、“课堂教学评比”和“教研课题优秀成果评比”。
二、三项教学评比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次。2011年省三项教学评比简况见附件3。
三、教学论文和课题报告要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没有填写《浙江省三项教学评比承诺书》(附件2)的,不予评奖。参评论文须向省教研室相关联络人报送电子文档。教学案例和教育叙事纳入教学论文评比中,不单独设立评比项目。
四、2011年教学论文评比的主题为“规范教学和管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段论文研究重点分别为:义务教育各学科为实施《学科教学建议》的研究;高中各学科为教师执教能力研究、高中学科建设研究;本年度增加“特殊教育”论文评比,综合类论文评比轮空。
五、2011年进行课堂教学评比的学科有20门: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聋校和盲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地方和校本课程、初中英语、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信息技术、初中音乐、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化学、高中通用技术、高中美术、高中体育与健康。
六、2011年的课堂教学评比,倡导创新评比思路,改变单纯以“现场课堂表现”为内容的评比模式,探索引入教学过程各环节的执教能力的评比项目,引导教师从单纯关注课堂表现转向关注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七、暂停高中各学科教师执教能力评比。
八、2011年将组织省第四届教研课题优秀成果评比。具体要求见“浙教研室〔2010〕41号”文件。
九、请把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教研员和学校,并协助省教研室做好各项评比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浙江教研网”(http://www.zjjys.org/)上下载。
附件:
1.浙江省三项教学评比规范
2.浙江省三项教学评比承诺书
3.2011年浙江省三项教学评比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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