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于今年8月正式揭牌成立以来,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并于今年正式开始招生。
首批招生专业有三个,分别是钢琴、小提琴和美声三个专业方向,在今后将会陆续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将会增设音乐科技、艺术管理和音乐治疗等专业方向。
学校聘请了多位中外名师,进行双语模式授课,同时,还会增设一些其他语言的课程,如意大利语、法语、德语等。
根据2021年广东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深圳音乐学院首批本科生共计8人,全部来自广东省,毕业时将会被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
考虑到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出入境往来受限,不少学生面临求学困境。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在8月26日发布了自主招生简章,一些因为疫情滞留的学生,在提交相关材料并考试通过以后,可以前往音乐学院读书。
与普通本科招生不同的是,深圳音乐学院对于学生的语言成绩也提出了要求。小韵为大家整理了简章中的重点,来看看吧~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条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就读境外本科的中国内地学生;
二、已获得高中毕业证;
三、英语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音乐学院的语言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第二条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31日前登录学校招生官网“自主招生申请系统”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申请系统,包括:
1.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高中毕业证扫描件;
3.已获得的境外院校本科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4.托福、雅思成绩单扫描件;
5.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或升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如GCE A-level、IB、AP、SAT、ACT等);
6.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网站截图或盖有教务处或中学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如有);
7.音乐学院的曲目视频上传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8.以下申请材料如果提交,我们会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作为参考(非必需):
A.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例如: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等;
B.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23:59
三、注意事项
学校资料审核以报名期间我校报名申请系统所收到的申请材料为准,申请者无须邮寄。注册入学时,学校将收取各项材料原件作为入学注册审核依据,请申请者留好备份。
申请考生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条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综合审核
学校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即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等考核,9月初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二、录取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及时发放。
第六条入学及毕业颁证
被录取的学生应放弃原大学学籍,方可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第七条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条学费
人民币九万五千元/生学年
第九条住宿
由于本次自主招生属于扩招性质,大学不提供住宿,学生实行走读制,须自行解决住宿。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1年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一、招生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包含钢琴、小提琴和美声三个专业方向。
二、语言要求
1.雅思(学术类):6.0;
2.TOEFL(iBT):80;
3.GCE AL/AS:C;
4.IB:5;
5.SAT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590;
6.ACT English Language Arts(ELA):23;
7.持有非英语国家院校录取通知书报考音乐学院的学生,可提交相应国家语言(语种)考试成绩,该成绩须被当地国家官方承认。
三、申请材料
除《简章》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外,申请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按如下格式要求上传一首清晰完整的表演视频,表演曲目不限。
1.上传方式:请上传至网盘(如百度网盘等)后,将下载链接及密码(如有)填在申请系统相应输入框中;
2.格式要求:请提交如下格式的视频文件:
.avi,.flv,.m1v,.m2v,.m4v,.mkv,.mov,.mpeg,.mpg,.mp4,.webm,.wmv(尽量避免使用.mov,容易出现解码问题),视频文件不能超过5GB;
3.内容要求:
·确保演奏视频的声音和画面质量;
·演奏视频须清晰标明作品名称、作曲家名字以及演奏者姓名。申请提交后,不准替换作品;
·演奏视频必须由申请人本人表演,申请者肢体在录像中必须清晰可见;
·演奏视频须未经后期编辑,不可加混响,要避免音画的失真和过噪;
·如需伴奏,请确保伴奏画面和声音不会覆盖申请人的表演;
·演奏视频将成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资产,学院将不会返还作品。
四、面试安排
学院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即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线下)考核,9月初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面试者须持符合要求的健康码、行程码及面试当日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学校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