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系列
- 编辑:csm351
2006-05-09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使广大中小学生能勤奋学习、愉快生活。现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特点,制定《四川省中小学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系列集体活动安排》(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素质教育水平。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身心健康、注重个性、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四川省中小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系列集体活动安排》的要求,制定本市(州)、县(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好市级中学生田径、球类运动会,县级小学生田径、球类运动会,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人才竞赛)活动,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和卫生宣传月活动等,做到校校参与。
三、中小学校每年度应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和一项球类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一次艺术活动月和两次卫生宣传月,两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还应因地制宜地举办小型多样的体育、艺术课余活动,保证落实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以及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做到年度有体育卫生艺术活动计划,月月有安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贯彻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系列集体活动安排》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厅体育卫生艺术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111652、86111554)。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