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北京站
首页 > 资讯 > 产业 > 正文

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须付酬

编辑:csm351
2012-01-14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成员单位音乐付酬集体签约仪式12日在京举行。

  本次集体签约是对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具体落实。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须向著作权人付酬,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额等有关事项与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约定。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此前各地电台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须与音著协逐一谈判签约,获得许可证。2011年4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的成立,逐步化解了困扰已久的问题。

  签约仪式上,知名音乐人张亚东说,此一集体签约行动意味着社会整体版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只有对著作人版权的尊重和保护,才会有音乐创作的春天。

关键词

中音联智库

共享基金

中音联化蝶商学院

邻居儿童音乐学院

新城市核心示范区学位房描述

新城市核心示范区学位房描述

分布于全国1000个城市的中国邻居儿童音乐学院CSMES学位房,是由中音联智库领衔的大师级设计团队统一打造,给予家庭儿童成员一个最为和谐与精致的生活及音乐文化学习小环境。......

  • 示范区楼盘申请方式
  • 核心示范区学区房的服务政策
  • 让孩子受益一生的好房子
  • 中音联认证

    中音联指数

    社区指导师事务所

    中音联博览会

    CSMES Forum More

    0